西安39.3万学生免学杂费 重点帮新市民子女就学
本报讯(记者 耿彦红)从本学期开始,西安市39.3万城市义务段学生将享受免除城市义务段学杂费的政策:城市初中320元/生年和城市小学260元/生年,每生每年高于省上标准20元。教育部门将重点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
昨日下午,西安市城市义务段学生免除学杂费通气会上,西安市教育局资金管理处的负责人解释,市上“学杂费”免除标准之所以高于省上(省标为初中300元/生年和小学240元/生年),是因为市上学生的取暖费与省上不同。西安市受惠的39.3万城市义务段学生,免除学杂费达1.1亿元。
西安市教育局副局长黄新南介绍,这次着重解决免除学杂费问题,并不是取消城市义务教育的一切收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的其他问题,将通过试点改革,逐步予以解决。教育局将重点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手续齐全(具备“四证”:身份证和户口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暂住证;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地的纳税证明;原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据的同意流出就学的证明),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
对西安市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从今秋起,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具有当地农业户籍的学生,执行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同时,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
按省上文件精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后,服务性收费标准由市物价、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申请按成本审核后,报省物价部门会同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执行,“这与以往不同,是新规定”,西安市按照省文件精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执行代收费仅限课本费一项;服务性收费可以收取三项,分别为伙食费、住宿费、自行车保管费。





